流行設計師真會找女人的胸部作文章!

30年前流行“尖胸”。胸部隆起如尖山。木蘭飛彈大行其道。

20年前前“平胸”。女人死命壓低雄偉雙峰,唯恐有礙視覺觀瞻。

10年前流行“豐胸”。健胸豐胸廣告百家爭鳴,女人死命健胸。

現在流行“露胸”。用鋼絲、矽膠硬是擠出乳溝,生怕男人不理不采。

這是引誘犯罪吧!

 

如果“誘姦罪”是犯法!

那露胸“引誘犯罪”的女人算不算是犯法?

那“引誘犯罪”的“雙乳”算不算是“違禁品”?

所以女人露胸在大街上算不算是“公共危險罪”?

 

這世界真的亂了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徐 大寶 的頭像
    徐 大寶

    不負責言論、言論不負責

    徐 大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